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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黃金問題

1、 開戶要求

凡屬國內熱衷或需求黃金、鉑金和白銀實物與投資投機的機構及人員均可按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開戶要求由會員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交易方式

交易所開業初期進行現貨黃金交易,交易前買方會員必須在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全額存入相應金額的人民幣資金。賣方會員必須將需售出的黃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黃金交割倉庫。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采取自由報價,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統壹配送的交易方式,會員可自行選擇通過現場或遠程方式進行交易。

3、交易品種

交易所實行標準化交易,交易黃金必須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準;黃金交易的報價單位為人民幣元/克(保留兩位小數),金錠的最小交易單位為千克。金錠的最小提貨量為6千克。交易的商品有黃金、白銀和鉑金。

4、交易時間

周壹至周五 早盤08:50-11:30 午盤13:30-15:30 晚盤20:50-02:30 ,周壹早08:50競價,周壹晚交易計入次日,依次類推周四晚計入周五交易,節假日休市。

5、資金清算

交易所指定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16家銀行作為清算銀行,實行集中、直接、凈額的資金清算原則。

6、倉儲交割

交易所實行"擇庫存入"、"擇庫取貨"的交割原則,在全國34個城市設立41家指定交割倉庫,會員可自由選擇交割倉庫存入或提取黃金。黃金調配由交易所統壹調運,交易所負責配送,保證交易後3天內拿到黃金。

7、質量檢驗

交易所指定質檢機構,承擔金錠、金條質量標準、合格冶煉廠及品級資格認證、對產品質量糾紛進行仲裁檢測等工作,交易所交易的金錠為經交易所認證的可提供標準金錠、金條的企業生產的符合交易所金錠、金條質量標準的黃金,合格冶煉廠對其產品質量終身負責。

8、交易費用

交易所按成交金額征收壹定比例的手續費,2012年3月1日起執行新的手續費標準:黃金品種: Au(T+D)手續費率從0.03%調降至0.025%;黃金現貨品種手續費率從0.045%調降至0.04%。 白銀品種:手續費率從0.03%調降至0.025%。鉑金品種:手續費率從0.05%調降至0.045%。其他品種(合約)手續費率不變

9、稅收原則

經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通過交易所交易的標準黃金執行免征增值稅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10、銀行作用

按照國際慣例和市場原則在供求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進行調劑,參與市場交易、提供黃金抵押、租賃、代理和個人黃金買賣業務等金融服務,從而進壹步活躍交易、促進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