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註冊 - 申請的商標應該續展多少年?

申請的商標應該續展多少年?

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商標快到期時可以續展。根據2013修訂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續展:

申請註冊商標續展有兩種方式: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備案。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

續借書的格式:

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壹種,就是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應用的三個步驟:

(壹)準備申請文件

需要提交的申請文件有: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註冊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1.申請表要壹個壹個填寫,而且必須是打字或者打印的。

2.每件商標需提交1件註冊續展申請。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的,應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 * *,應當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2)提交申請。

1.如果申請人直接去商標註冊大廳,申請準備好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窗口的工作人員會確認申請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將申請書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人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費從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