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廠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法律依據是什麽?
(2)C廠的行為是否違法,為什麽?
(3)丁某的行為是否違法,為什麽?
2、中國與意大利均為《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成員國。2000年6月18日,意大利甲公司科技人員攻關完成了某“節能設備”實用新型,2000年6月30日,甲公司向意大利政府提出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並獲得專利。2001年8月16日又向我國專利局遞交了專利申請。專利局經查,我國北京廣達公司於2001年5月5日向我國專利局遞交了專利申請。上海貿發公司於1999年獨自完成同樣的“節能設備”實用新型,並於2000年2月初開始組織生產,2000年12月底準備就緒,投入生產。2001年5月18日上海貿發公司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節能設備”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問:中國專利局將專利權授予哪個公司?為什麽?專利授予後,另兩公司若繼續生產“節能設備”是否構成侵權,為什麽?
3、甲企業是某省著名的從事食品生產的企業,其生產的“正陽”牌花生油馳名海內外。“正陽”是該企業於1999年向國家商標管理局申請註冊的商標。2001年甲企業在市場上發現某企業生產的花生油的包裝、裝潢極其相似,雖然其商標不同,但在其包裝上明顯的位置標明“正陽食品”字樣。甲企業經進壹步調查得知,該花生油生產廠家是正陽食品廠,是在2000年10月登記成立的鄰省企業。甲企業認為,正陽食品廠在包裝上標明“正陽食品”的行為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要求其停止使用“正陽食品”字樣,但正陽食品廠認為,“正陽”是自己經本省工商局核準的字號,自己在商品上標明“正陽食品”字樣,是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行為,並不違法,拒絕停止使用。問:
(1)甲企業對“正陽”是否擁有商標專用權?為什麽?
(2)正陽食品廠對“正陽”是否擁有企業名稱權?為什麽?
(3)正陽食品廠的行為是否是不正當競爭行為,請說明理由
4、1998年10月21日,徐某從某家具門市部購買家用藝術品展覽櫥櫃,價款1200元,後把其珍藏藝術品放置其上。12月26日,該櫥櫃突然多出斷裂,造成四件藝術品摔壞,損失5000余元。徐某要求家具門市部賠償,家具門市部辯稱:該家具是其為某家具廠代銷,故應由家具廠賠償。徐某找到家具廠,家具廠辯稱:該事故是由徐某使用不當造成,且家具門市部已售出2個多月,並且為規定對產品實行“三包”,因此不應由自己承擔。問:
(1)家具存在缺陷,家具門市部違反怎樣的義務和責任?
(2)徐某可以向誰請求賠償,理由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