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入學考試的類型
第壹種是每年1月參加39所高校聯考的法學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學習和非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除政治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入學後全部是委托培養,在職脫產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