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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學生需要修哪些科目?

法律碩士要考的科目:英語、政治、專業壹(刑法、民法)、專業二(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法律碩士入學考試是法律碩士入學考試,是法律碩士國家試點單位的選拔性考試。有兩個專業課:基礎課(包括刑法和民法)和綜合課(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學)。本課程旨在科學、公正、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碩士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理解和掌握的同時,重點考察考生運用法律語言表達和綜合運用法律知識、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法學碩士入學考試的類型

第壹種是每年1月參加39所高校聯考的法學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學習和非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除政治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入學後全部是委托培養,在職脫產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