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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的好處與壞處

法律分析:1、好處: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商標是壹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2、壞處:有的商標申請風險大、使用不方便、審查時間長、不易於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