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註冊商標前就使用的是未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是指沒有經過商標局註冊的商標,通常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但並不具有法律保護的商標專用權。未註冊商標的權利人沒有商標專用權,不享有商標的排他性權利,因此不能阻止他人使用相同的未註冊商標。
在註冊商標前使用未註冊商標存在壹定的風險,因為未註冊商標沒有經過法律程序的認可和保護,如果他人對未註冊商標提出異議或者侵權訴訟,可能會對未註冊商標的使用造成影響。因此,建議企業在使用商標前最好先進行商標註冊,以獲得法律保護和排他性權利。
綜上所述:
在註冊商標前就使用的是未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存在壹定的風險,建議企業在使用前進行商標註冊以獲得法律保護和排他性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