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中的控球壹詞在英語中是控球。說白了就是控球能力。
怎麽控球?球感醇厚,可以隨意打籃球。
喬丹的職業失敗率是9.3%。意味著每100次發揮就有9.3次失誤。
在整個90年代,他在單賽季平均每場比賽失誤2.7次。
對比壹下現在的NBA,想想概率是多少。
和他比:壹向早熟穩重的格蘭特·希爾是13.7%;杜蘭特,12.4%。喬丹控球比他們兩個都多。
五年級,喬丹場均罰球22次,助攻10次,8次。這麽多球權,每次失誤都是3.6。
在勒布朗的掌握和指揮下,本賽季他場均16次出手,被罰8球7助攻,場均失誤3.5次。
當然妳可以說失誤包括各種傳球失誤,我們只說運球?好了,就說說運球吧。
80年代末的喬丹是史上最囂張的怪物。他是怎麽突破的?
不要說是速度-速度,D-布朗和勞森都很快,但是突破的機會還是沒有那麽多。索尼·威姆斯、詹內洛·帕戈和喬伊·格拉漢姆的身體測量都比韋德慢。為什麽在真實格鬥中突破不如韋德流暢?答:運球。
他高壹高二練了壹招,取名“刺拳走”。說白了就是試探步+突破。這壹招之所以如此有力,是因為他爆發力強,速度驚人,而且熟悉球路。
然後,他在NBA早期用過,“反踩突破”,至少第壹年,無解。說白了就是:右試步+左手突破,右擺突然左擺。這壹招之所以厲害,是因為他的左右手突破都很嚇人,很多二流球探都相信“喬丹左手斷不了”這種無厘頭謬論。然後,就是他的爆發力,速度和對球的熟悉程度。還有西班牙國家隊主教練所謂的“這家夥是個橡皮人”。
然後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切弱側傳,做泵假,甚至突破”,之所以這麽厲害,是因為,第壹,他已經練了CIC,不僅準,而且姿勢穩;第二,他的截擊太快了,讓人忍不住要吃;第三,他的突破太快了。第四,爆發力好,熟悉球。
然後就是他90年代初的絕招,“行軍過程中停下來壹只手進出壓重心,然後要麽加速突破,要麽停止跳投。”這招這麽厲害是因為他的急停跳投很純粹,突破還是很霸道的。然後就是他良好的配合和對球的熟悉。
然後到了90年代中後期,用背接球後,中途假摔,甚至轉身背對底線跳投。
或者:底線翻身假摔,甚至中間翻身跳投。
或者:退後壹步在籃下抽假,然後突破底線或者中路。
這些動作之所以這麽厲害,是因為他在中路或者底線威脅投籃,然後配合得很好,很熟悉球。當然也有大手。華盛頓時期,大手占了大便宜。
如果妳覺得喬丹不會花式運球,那就搜壹下“喬丹+1986+交叉+拉裏·伯德”,看看他是怎麽在腿下壹對壹運球晃倒伯德的重心,然後跳投的。
-我再補充壹點,伯德雖然害怕速度快的家夥,但他有足夠的速度和意識:他已經兩次在第二防守陣中了,而且他不輕易吃假動作。1985-86賽季場均搶斷2次,卻被喬丹驚呆了。
當然,妳可以說:喬丹的拉球變花式揮桿,有,但是太少了,不像賈馬爾·克勞福德,把什麽都拿出來晃。多享受啊。
-科比,2001,也是大愛擺球;到2008年,基本靠試步,給位置讓路,搖投籃機會,投籃。
妳可以說30歲的科比還不如23歲的科比。
-比如2012,杜蘭特特別喜歡“左手運球移位假動作壓重心然後拉起跳投”,而今年,他很少用這壹招,更多的是用來繞蓋跳投和拉起跳投。
他是不是學會運球丟了?
打完籃球,壹切都變得輕松輕松。艾弗森2001不如1997花哨。為什麽?我不需要它。
喬丹進入1991年後,運球沒那麽花哨了。為什麽?因為他要用最少的資源解決最多的問題。
如果妳看喬丹1991的視頻,妳會發現他那壹年多了壹項技能:
單手運球,壹步到位,跳投。
妳只看這壹招,看不到格局。慢下來看:
喬丹用右手運球;停,壓球,壓重心,球到位,頭晃;停在那裏,是跳躍和投籃的準備;壓重心搖頭是改變方向突破的假動作。首先,它暗示投擲,然後它暗示突然。對手發呆的時候,喬丹起身投球——之前的飯是假動作。
幅度極小,速度極快,控制極其精準,不看慢動作看不懂。
事實上,蒂姆·哈達威也是。妳只看視頻,不明白為什麽別人說他是二代跨界高手(壹代是大O)。那不是右手對左手,左手對右手嗎?那叫殺手交叉,就是不斷改變方向,攔住妳,跟妳玩。
運球和語言壹樣,不是花哨,而是準確有效。
之前舉過壹個例子:
1997總決賽第壹場,喬丹最後的贏家。球在三分線外接住,右手拿球三次,重心向右;突然換成左手,步伐調整,是開始投籃還是原地投籃;拉塞爾的重心剛好到了喬丹的左邊。喬丹左手邁了壹步,突然停住了跳投。拉塞爾沒時間起飛殺人。
這個球包含三個假動作選項:向右走,向左走,原地投籃。最後拉塞爾下盤用突破假動作釘住最後壹投。
而且時機剛剛好,球響了。
妳所說的謹慎、準確和老練是什麽意思?都在裏面了。
如果這麽容易就能解決問題,為什麽要像街頭鬥牛壹樣把腿扭成麻花來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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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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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蒂·皮蓬出生於1965,小喬丹只有兩歲。出生在南方農村,家境貧寒,上面有兄弟十二人。美國南方的種族歧視比北方更殘酷。老皮蓬不得不在造紙廠辛苦工作,然後在斯考蒂上大二的時候,父親中風癱瘓了。到了高三,斯科蒂還只是壹個175 cm,腿如鉛筆般細的孩子,只能負責為球隊守護毛巾。
那時候他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壹家造紙廠的廠長,擁有壹輛二層的房車——完美!
他高三才加入籃球隊,瘦到壹陣風都會吹走。他打控球後衛,相處得很好。高中畢業的時候沒有大學給他籃球獎學金。最後,中阿肯色大學問他去不去,他覺得是天上掉餡餅:終於有皮蓬壹家可以上大學了!
他大壹的時候根本沒想過NBA。兩名隊員受傷後,他幸運地加入了校隊。他決心讀完大學,找份工作,給家裏寄點錢。然後老天就眷顧他了:高二那年,他長到了15 cm,比高中時重了36斤。201 cm,99 kg。
壹切都變了。
他有後衛的技術,速度和敏捷,但他是個大個子。他開始自信地打球。大三的時候,他場均23分。傑裏·克勞斯被感動了,派他的助手比利·麥金尼去阿肯色州。麥金尼帶回了這樣的評論:“臂展長,跑得快,手大。”唯壹的問題:皮蓬能承受住NBA級別的壓力嗎?
就在克勞斯猶豫的時候,皮蓬結束了大四賽季,場均24分10籃板4助攻,投籃命中率恐怖的59%,場均3次搶斷。每次去訓練營,他都讓所有人震驚。皮蓬很清楚,上帝為他打開了壹扇命運之窗,但只是很短的時間。他可以擺脫貧困,還可能實現他的夢想——壹個造紙廠!
在1987選秀大會上,傑裏·克勞斯和西雅圖達成了壹致。西雅圖的第五名選擇了皮蓬,然後換來了公牛的第八名奧爾登波洛尼烏斯。連皮蓬自己都驚呆了:選了這麽高的位置?
喬丹更加震驚:面包屑選的人是誰?沒聽說過!
皮蓬接受了公牛隊的33號球衣。皮蓬簽了壹份6年565,438+萬美元的合同。皮蓬的媽媽在1987的夏天承認,孩子壹開始並不是特別喜歡打籃球。他現在簽這個長期合同是為了保障他的晚年生活。皮蓬寄回了大部分工資,並小心翼翼地將剩余部分存入銀行。他是個百萬富翁。他看中了壹輛保時捷,但不敢買。他害怕貧窮。
皮蓬在喬丹第壹次參加公牛訓練的時候,誌願去防守他。就像壹個剛入伍,被老兵批評懷疑的男生,決定單槍匹馬打壹只老虎。他必須證明他配得上5號選秀權。在第壹次訓練後,皮蓬這樣說道:
“邁克爾沒有對別人做過什麽...沒對我做什麽。”
壹點謙虛試圖壓制驕傲,壹點炫耀試圖獲得認同。
他的新秀賽季場均不到8分。直到那壹年,東部第壹輪第五場生死戰才開始大放異彩。第三節還剩27秒,皮蓬伸出不可思議的長臂,斷了哈珀的球,邁開長腿,上籃得分。公牛第壹次領先,78-77。22秒後,文森特上籃不中,皮蓬飛身而起,展現出選秀中人人稱道的彈跳、長臂、爆發力,壹記急追。公牛隊以80比77得分。第四節還剩3分鐘,皮蓬完成了壹系列華麗的表演:跳投,籃下制勝。
皮蓬20投10得到24分6籃板5助攻3搶斷,最終6次犯規畢業。重要的是,他展現了很多可能性:跳投、傳球、籃板、防守、上籃、斷球。他在球場上無處不在,他選擇了壹個合適的時機大放異彩。公牛面臨被逆轉的可能,在喬丹單挑支撐不住的時候,皮蓬過來了。公牛隊替補後衛斯派羅說:
“這是我見過的最好的新秀季後賽表現。”
這場戰鬥是他後來飛黃騰達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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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蓬直到四年級奪冠才獲得球星地位,那時他已經快26歲了。
他很有才華。身高和臂長很明顯。也可以在罰球線扣籃。有證據表明他的奔跑和跳躍速度。在5月的壹次采訪中,喬丹拿皮蓬開玩笑。"喬丹和皮蓬誰跑得快,誰的突破差?"“這個問題很難。差不多。”喬丹最後決定:“我!我運球比皮蓬還低。”-但要得到喬丹的認可,妳知道的。
在防守端,他是歷史上最好的防守外圍球員,也許不是壹個。第八屆年度第壹防守陣容。那是NBA鐵血大前鋒的黃金時代。妳知道他把誰擠進了第二個防禦陣嗎?巴克威廉姆斯,德裏克麥基,小拉裏·南斯,安東尼梅森,巔峰時期的PJ布朗,羅德曼——想想這些貨都是什麽樣的殺人犯。
皮蓬的防守技術非常非常非常完美。單防對球可以防1到4號位。比如總決賽1991,他和喬丹輪流對付魔術師,他可以從中場長在魔術師的屁股上。步伐謹慎,擅長使用長臂,底線防守完美,不吃晃,平衡能力現在聯盟也只有索夫羅薩能與之媲美——對了,索夫羅薩剛去公牛的時候真的像皮蓬壹樣被人誇。換句話說,皮蓬是壹個不丟位置的典範。
而且:皮蓬拿了盜王也沒丟位置。NBA最好的搶斷之壹。在90年代的前6年,他平均每年有近3次搶斷和1次蓋帽。而且皮蓬的封板風格很特別:喜歡從側面打,喜歡“定板”。
他的籃板:91-95,場均最少7.3,最多8.7。
最後,數據無法顯示。皮蓬還是全明星的時候,為什麽爸爸查克戴利非要帶他去奧運會?爸爸的原話:皮蓬是完美的填充者。
寫了壹篇關於“填充”的長文,就不引用了。簡單來說就是四處遊弋,填滿每壹個空間,雙人包夾,像分離壹樣旋轉橫掃。比如1986的總決賽,拉裏-伯德也是用他的包夾和搶斷斷送了自己的大二夢。媒體如此稱贊伯德:“足球保安。”比如KG對於凱爾特人來說。比如勒布朗和韋德的熱火體系。皮蓬和喬丹就是這麽兩個貨。他們鎖定防守者並包夾,輪換,隨時填滿整個三分線。
說進攻端。
皮蓬1991-92賽季場均22分7籃板7助攻——說到底就是很勒布朗的數據,只是少了點。
補充兩點:
三角進攻僅限於持球,所以在三角進攻中,助攻數不容易好看。
他是隊裏的二把手,隊裏還有壹個人場均得30分。
第壹年,1993-94賽季,公牛贏了55場,他場均22分8.7籃板5.6助攻。我想補充壹下,當年他場均22分,聯盟第八。得分比他高的人包括:四大中鋒,郵差(內線球員之上)威爾金斯,裏士滿。它不見了。
平心而論,皮蓬的進攻端是無所不能的,這其實是“位置全能”。他有運球,有控衛的視野(晚年在開拓者確實打過控衛);他有投籃保護範圍;他有小前鋒的靈活性;但在細節上,他有可挑剔的地方。很少有人註意到:
他的罰球很壹般。
中投不純。
有很好的定點投籃,但不存在有球在外的“停投”。
它有著驚人的無球行走能力和在弱側的上籃能力。
背打小個子後的翻身投票很好。
所以他不是壹個優秀的單打得分手,但是整體的整合體系得分能力還是不錯的。
如果他和格蘭特·希爾趕上2005年後的處罰規則,得分數據會看起來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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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了他的性格。所以,他真的不是壹個引路成大事的人。
所以從歷史排名來說,有四個小前鋒肯定會在他之上:哈夫裏切克、伯德、J博士(算上ABA生涯)和勒布朗。
他的獨特之處在於兩點。
第壹,他可能不是歷史上最全能的球員(即使在小前鋒裏,裏克·巴裏、勒布朗、伯德也能和他抗衡),但他幾乎可以肯定是歷史上最偉大、最成功的二把手。配得上薩姆·瓊斯、田茍,而麥克黑爾比不上他。
第二,他像巴克利、麥克黑爾和郵遞員壹樣,是壹個“在這種技術和身體上成為典範,不會有第二個”的球員
總結:喬丹運球遠勝皮蓬,認真回復,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