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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很弱?

應該承認,產權意識是西方的壹個重要傳統。比如早在17世紀,牛頓和萊布尼茨就為微積分的主動權而爭論,他們為此苦了壹輩子。因為他們的社會傳統非常重視這個倡議。這個倡議是壹個很大的榮譽,也是知識本身的尊嚴。這種主動權和發明權的糾紛在西方並不少見。幾百年前,他們有壹個像發明專利局或者知識產權局這樣的政府機構,這是近十年才在中國出現的。

然而,傳統的中國人沒有知識產權意識。因為,中民讀書的目的是“學武,貨在帝府”。如果有什麽東西,如果能被帝王將相看到,為皇帝所用,那就真的是祖墳的事了。感激為時已晚。有哪些知識產權可以談?在孔乙己那裏,偷書都不算“偷”,更何況只是“偷”壹些字。其實中國古代每個朝代,甚至每個皇帝,甚至官僚,都有自己的禦用或閑適文人。他們為自己的想法和話語能被主人采納而自豪。哪裏有什麽知識產權?這和西方智庫很不壹樣。西方智庫存在的前提是誰的智慧和知識產權清晰。妳想用就用吧,但是要註明妳引用了誰的想法,誰的想法,誰的方案。比如美國的經濟發展是用“凱恩斯理論”還是“納什均衡”,知識產權是明確的。在西方,對剽竊和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的懲罰非常嚴厲。但是,在我們這個地方,看到東西幾乎是家常便飯。

先不說古代中國。那是特定時代的產物。然而,近幾十年來,這種情況更加糟糕。中國壹不小心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抄襲盜版王國。那些克隆技術高超到可以造假。但調查非常不力,處罰更輕。更有甚者,地方政府公然充當詐騙的保護傘。還美其名曰:為發展經濟保駕護航,其實只是地方保護主義,保護偷雞摸狗的行為。

最明顯的大概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當時北京有的寫作班子,上海有丁的寫作班子。據說,於大師是這個寫作小組的重要成員。當時的俞師傅年紀尚輕,但已經頗有才華,受到當時領導的高度重視。那時候,妳再有才華,寫的文章再漂亮,都是集體勞動的成果,寫的名字大多是化名。更別說那個當領導秘書的人,整天寫啊寫,卻沒有壹個字是自己簽的。要麽是給領導寫演講稿,要麽是給領導起草報告或者策劃,秘書其實就是壹個拿工資的合格的法律槍手。這和美國的奧巴馬智庫很不壹樣。雖然奧巴馬也有壹些重要的工作人員,但他們的思想和知識的來源是清楚的。從演講到發言,都是親力親為,甚至經常即興發揮,非常考驗壹個人的見識和智慧。毛澤東有這麽多秘書,壹代又壹代地更換。壹本毛選,不知道有多少字是秘書寫的。我們的民族早已習慣了這壹點。只要壹個人有壹定的權力,就不存在抄襲和槍手的問題。那時候還沒有發明專利。如果妳有壹項發明,領導會給妳頒發“創新專家”證書,然後妳的研究成果就歸集體了。這樣的“創新專家”是幸運的,否則,妳可能仍然會被指控發明和創造。

說“改革開放”帶來了很多問題是絕對不公平的,但是說抄襲是“改革開放”造成的也是絕對不公平的妳知道,如果中國不搞“改革開放”,不與世界接軌,我們這個民族可能連“抄襲”這個詞都不會用。現在打開國門,終於看到人們對抄襲等學術腐敗的嚴厲態度,知道了壹點羞恥,多少是壹種進步。中國人對知識產權的覺醒才剛剛開始。人們還沒有意識到,思想知識的抄襲其實比偷錢更惡劣,對社會的危害更大。因為壹個社會的思想認識是壹個社會道德法律的底線,是壹個社會最後的守夜陣地。如果壹個社會是腐敗的,但還保留著大學和知識分子的分析批判功能,知識分子還保留著求真意識和社會良知,那麽這個社會的腐敗和偏差就有可能得到糾正。不然壹個社會真的爛到骨子裏了。事實上,在我國學術界,對於抄襲等學術腐敗行為的處罰極其輕微,甚至明顯是嚴重的學術造假,騙取的社會財產上億元,已經嚴重觸犯法律,會低調處理。到目前為止,中國的大學從來沒有真正處理過壹個嚴重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教授學者。從來沒有真正因為抄襲和剽竊解雇過壹個人。很多時候,只是逆來順受,逆來順受。與西方國家相差甚遠。即使與香港、臺灣省和韓國相比,也存在巨大差距。

壹個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社會是很可怕的。因為如果不糾正這種狀況,壹個社會就會失去原創性,缺乏發明創造。我們只能扮演克隆盜版的角色,永遠是落後別人的勞動密集型制造業大國。中國發明的缺乏與目前知識原創意識差有很大關系。當然,這種原創意識差,創作能力低的原因是復雜的。最重要的是,官本位的社會正在起著阻礙作用。這也包括政學結合和大學裏碩士博士帽子的批發。要知道,大量出售真假文憑,其實是在踐踏知識的尊嚴,摧毀我們社會的原始能力。不搞學術研究的,不搞教育的,壹個個拿到自己真正的文憑,作為炫耀和升遷的資本。這些人拿到博士學位的唯壹辦法只能是作弊,不能親自抄,不能請槍手搞定,或者幹脆搞定評委。而那些真心從事研究的人,卻被排除在知識的榮譽之外。知識產權和知識尊嚴離我們的社會有多遠?這的確是壹個值得反復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