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企業的旗幟都是升三旗,國旗和廠旗,兩個廠旗,壹前壹後。企業旗幟壹般有兩種,中間是國旗,國旗兩邊是公司旗幟(壹般是兩面,壹面不同顏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五條規定:
升掛國旗時,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位置。
舉國旗和其他旗幟行進時,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
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外事活動中同時升掛兩個以上國家國旗時,應當按照外交部的規定或者國際慣例升掛。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十六條。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時,應當緩慢升降。升起時,國旗必須升到桿頂;降下時,國旗不得落地。降半旗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旗頂至桿頂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壹;下降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再下降。
第十七條。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殯葬活動。
第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和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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