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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註冊商標流程

國外註冊商標壹般可以在馬德裏註冊,也可以在個別國家註冊(國際註冊逐壹註冊)。I .單個國家註冊(逐個國際註冊)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商標法,不同的商標申請、審查和註冊程序,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代理方法和費用。大多數國家不要求以在中國註冊為依據。二。在馬德裏註冊

註冊渠道:

1.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日為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申請手續完備並按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確定申請號,商標局在30天內將申請文件(英文或法文)送交國際局;

2.國際局收到商標局轉來的商標國際註冊申請後,認為手續完備,商品和服務的類別、名稱填寫正確,予以註冊;手續不全的,暫停註冊,並通知商標局。商標局應當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日起15天內通知申請人或者代理人辦理手續;

3.商標國際註冊後,國際局將予以公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時指定的每個受保護國將根據其本國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並向國際局聲明駁回。根據協議規定,聲明駁回的期限最多為壹年,即指定保護申請在13個月內未被駁回的,該申請將自動獲得保護(根據議定書規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將駁回權的期限延長至18個月);

4.國際局將把登記文件直接寄給申請人,或者如果申請人指定了代理人,則寄給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