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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入駐美團需要條件和費用

第壹章美團電商平臺

壹、品牌

國際國內品牌,及在國內有壹定影響力和傳播能力的品牌。

同時美團電商歡迎商家推薦品牌,為消費者帶來更多豐富的品牌優質商品。

二、商品

能夠幫助美團用戶"吃得更好,生活更好"的商品。

符合美團電商平臺經營類目結構的商品。

三、電商

美團電商平臺願意同優秀的垂直電商企業壹起,***同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商品和服務。

美團電商入駐詳情點擊下方查看詳情。

第二章入駐須知

壹、商家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和信息:

1.請務必確保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若商家提供的相關資質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文件的真實有效完整性),壹旦發現虛假資質或信息的,美團電商平臺將不再與商家進行合作並有權根據美團電商規則及與商家簽署的相關協議之約定進行處理;

2.商家應如實提供其店鋪運營的主體及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店鋪實際經營主體、主體法人信息等信息;

3.美團電商平臺關於商家信息和資料變更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但商家如變更第2款所列信息,應提前10日書面告知美團電商;如未提前告知美團電商,美團電商將根據美團電商規則進行處理。

二、美團電商平臺有權根據包括但不限於品牌需求、公司經營實力、店鋪服務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家入駐申請。

三、美團電商平臺將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行業發展動態及消費者購買需求等,不定期更新入駐標準。

第三章美團電商平臺店鋪類型及相關要求:

壹、旗艦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註冊商標),或者經品牌(註冊商標)權利人出具排他性授權文件,入駐美團電商平臺開設的店鋪。商家根據該權利來源,可申請"旗艦店"。

旗艦店可以有以下三種情形:

1.經營壹個品牌商品的旗艦店;

2.經營多個品牌商品,且各品牌歸屬於同壹實際控制人的旗艦店;

3.賣場型品牌(服務類商標)商標權利人開設的旗艦店。

二、專賣店,是指商家持非自有品牌(註冊商標)授權文件入駐美團電商平臺開設的店鋪。

1.專賣店,可以有以下幾種情形:

1)經營壹個授權品牌的商品,但未獲得品牌(註冊商標)權利人獨占授權入駐美團開放平臺的商家專賣店。

2)經營多個授權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歸同壹實際控制人的商家專賣店。

三、專營店,是指入駐美團電商平臺經營同壹主營類目下兩個及以上品牌商品的店鋪。

四、工廠店,是指商家自有工廠生產線且擁有自有品牌或授權品牌入駐美團電商平臺開設的店鋪。

五、美團電商平臺申請入駐資質標準,詳見:

美團電商店鋪資質管理規範

六、各類型店鋪命名規則,詳見:

美團電商店鋪類型命名規則

第四章美團電商平臺申請入駐保證金/費率標準

壹、保證金:商家以"壹店鋪壹保證金"原則向美團電商繳納的用以保證店鋪規範運營及對商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擔保的金額。當商家發生侵權、違約、違規行為時,美團電商可以依照與商家簽署的協議中相關約定及美團電商平臺規則扣除相應金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或給予消費者的賠償。

1.保證金的調整、補足、退還、扣除、賠償等依據商家簽署的相關協議及美團電商平臺規則約定辦理;

2.美團電商平臺各經營類目對應的保證金標準,詳見:

美團電商資費壹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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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家需在店鋪後臺開通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繳納保證金,逾期視為放棄入駐主動退出;

4.跨類目保證金:就高原則,保證金按最高金額的類目繳納;經營過程中增加的類目對應的保證金與原有保證金不壹致,商家須補交差額部分;

5.保證金不足額時,商家應在出現該等情況後5個自然日內及時補繳足額的保證金使可用余額達至最低保證金金額。美團電商可向商家發出續費通知,如商家在美團電商平臺上有未結貨款,美團電商有權從該等款項中扣除以補足保證金。如商家逾期未能補足保證金,則美團電商平臺有權對其店鋪進行監管或終止服務;

6.擁有獨立店鋪ID的為壹個店鋪,若商家根據經營情況須開通多個店鋪的,須按照店鋪數量繳納相應的保證金;

二、費率:商家根據經營類目在達成每壹單交易時按比例(該比例在與商家簽署的相關協議中稱為"技術服務費費率")向美團電商繳納的費用。詳細標準見:

美團電商資費壹覽表

第五章入駐限制

壹、美團電商平臺入駐主體須是合法登記的企業用戶,暫不接受個體工商戶、非中國大陸企業的申請。

二、入駐企業需成立已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

三、入駐企業註冊資本需不少於人民幣50萬元。

四、美團電商平臺暫不接受未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頒發的頒發的商標註冊證或商標受理通知書的品牌入駐申請,亦不接受純圖形類商標的入駐申請。

五、商家店鋪實際控制人的美團平臺賬戶存在被美團處以特定管理措施或嚴重違規行為處罰的情形,將不予入駐。特定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因危及交易安全被監管店鋪。特殊嚴重違規行為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因騙取他人財物、出售假冒商品/嚴重侵權。

六、品牌限制:

1.與美團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稱的品牌;

2.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或知名人士名稱或地名的品牌;

3.與知名品牌近似的品牌;

4.其他不宜入駐品牌。

七、企業商號入駐限制:

1.含與美團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字號的;

2.含與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字號的。

3.含其他不宜入駐字號的。

八、跨類目經營限制:

1.美團電商平臺所有類型店鋪不允許跨壹級類目經營。

九、同壹主體開多家店鋪限制:

1.店鋪間經營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復;

2.壹個壹級類目下,只允許開三家店鋪且同壹個二級類目下店鋪類型不能相同。

十、旗艦店入駐限制:

1.品牌旗艦店,在美團電商平臺同壹壹級類目下僅接受1家店鋪;

2.賣場型旗艦店僅接受邀約商家入駐;

十壹、同壹主體重新入駐美團電商限制:

1.由於嚴重違規、嚴重質量問題等,根據美團電商平臺規則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駐;

2.壹個自然年內主動退出2次的,從最後壹次退出之日起計算,6個月內(含6個月)限制入駐。多個店鋪的主體,按照其最晚壹個店鋪退出之日起計算。

第六章其他

壹、美團電商暫未授權任何機構提供收費代理入駐服務,入駐申請流程及相關的收費說明均以規則頁面為準。

二、隨著消費者需求、行業變化、商業模式及平臺運營的不斷發展變化,美團電商平臺將隨時調整本管理規範並向商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