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店鋪名稱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壹樣,可以適當簡化,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流行服裝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流行服裝",最好還是壹樣,避免不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