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梯生產企業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復印件1份(加蓋生產企業公章)。
2.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制造單位公章)。首次來連從事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業務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原件備案。
3.電梯制造單位向電梯安裝、改造、維保單位出具的電梯安全改造、維保技術授權書(合同/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應加蓋電梯安裝、改造、維保單位公章。
4.電梯產品證書壹份。
5.電梯售後維保單位有效證明(本地電梯單位維保需提供委托合同和技術授權協議,制造單位維保或外地電梯單位維保需提供連雲港質監局出具的異地維保備案證明)。
6.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合同復印件(加蓋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公章)。
7.電梯安裝、改造、維保單位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應加蓋電梯安裝、改造、維保單位聘用章,復印件應加蓋電梯安裝、改造、維保單位公章)。
8、電梯施工方案(相關人員簽字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