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識別性:商標必須足夠顯著,使消費者或其他使用者能夠將其與其他商標或商品區分開來。
2.獨立性:商標應獨立存在,不依賴於任何其他因素,如商品的質量、特性、包裝等。
3.合法性:商標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如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敏感標誌,或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
4.非功能性:商標不得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明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文字、圖形,以免影響商標的顯著性和區別能力。
5.未被他人註冊:申請商標前應進行查詢,確保該商標未被他人註冊,以免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