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個人攜帶或郵寄侵權物品進出境時,如果超過合理自用數量,不僅貨物將被沒收,海關還會對其處以最高相當於貨值30%的罰款。近日,海關總署首次對《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決定》作出解讀,修改後的新條例對於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據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從今年4月1日就已生效。根據其中相關規定,海關有權對被扣留的嫌疑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進行調查,主要根據被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實際狀況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收發貨人雙方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是否侵權的認定。
擴展資料海關負責人表示,規定中的“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為“合理數量”。?
“普通消費者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能接觸到的較為知名的品牌,大部分都在中國海關進行了知識產權保護備案。”海關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截至2009年底,在中國海關核準備案的知識產權合計18564項。其中,在12227項商標權中,約7500項屬於外國權利人。
記者從海關總署獲悉,在各口岸中,北京是查扣侵權貨物較為集中的口岸之壹。目前,在海關查獲的侵權物資中,出口貨物占了絕大多數,價值總額在99%以上。
據了解,歐美“大牌”壹向是被仿冒商品侵權的“重災區”,不過近年來隨著中國品牌在國際市場上知名度日益提高,海關查獲“山寨”中國品牌商品的案例也時有發生。
110網-海關總署:攜帶超量“A貨”出境將被沒收並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