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妳在考試嗎?妳應該努力學習。。。
補充壹下。
標準地圖是對事實的描述,不管是誰畫的都壹樣,所以北京的交通旅遊地圖肯定不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除非是有創意的地圖,比如手繪地圖或者其他特殊的地圖,對於地圖上的標識,制圖者有自己具體的選擇,具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評論文章沒有爭議,因為它不是壹篇短新聞,而是壹部作品。
審查決定是正式文件,不受壹般著作權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