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的居高不下,在有限的漢字詞庫裏面通過組合文字創意商標的方法已經越來越困難,因此不少經營者開始嘗試將時尚流行元素與商標元素相結合,將文字進行非常規設計,用充滿設計感的“創意漢字”申請註冊商標,以彰顯其商標的獨特創意和個性。
因此就出現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吃飯、逛商場、看電影、購物和休閑娛樂時,看到有些文字商標或招牌似是而非,讓人叫不上名字來。
申請人另辟蹊徑用自創的文字去申請商標,這可行嗎?
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把漢字和英文進行區分來看,另外也要清楚文字商標的定義。文字商標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漢字、漢語拼音字母、中國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
文字商標的文字書寫不拘壹格,楷、行、草、隸、篆,橫書、直書、藝術體、印刷體、變異體均可使用。但必須突出文字商標易認、易記、易於呼叫的特點,力爭使消費者目及則意達。
自創的漢字可以申請商標嗎?
有的申請人知道,在設計商標的時候,如果將漢字的字體設計與其余設計不同,是可以審查通過的,但是如果過於誇張,甚至達到了像“不規範漢字”的程度,大多都會被駁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文字有缺失,僅含有文字本身的壹部分,造成不規範使用,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如;申請人商標為“”,規範商標漢字應為:“及茶裏”;
2、含有自造字,造成不規範使用,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如;申請人商標為“”,規範商標漢字應為“留學”;
3、文字缺少筆畫,造成不規範使用,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如:申請人商標為“”,規範商標漢字應為“上卿臻盞”。
這是因為,該類不規範漢字作為商標註冊使用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已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規定之情形,這是出於保護我國的漢字書寫文化,這種規定和商標評審對成語類的商標審查規定目的幾乎是等同的。
《商標法》第十條第八款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識,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壹個典型的案例就是阿裏巴巴曾經申請註冊第22075541號“福”商標,被駁回了。從商標圖例上看,這個字有點像“福”字但是又不同於“福”字,是壹個自創的變體。
因此,自創的漢字並不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建議申請人不要用自創的漢字,但是可以把漢字在藝術表現上進行風格設計,但最好不要過於誇張,否則可能被審查員認定為“不規範漢字”駁回。
自創的英文/詞可以申請商標嗎?
英文的字詞是由壹個個英文字母組成的,在這個基礎上,臆造英文詞語是可以申請商標的。
如果將具備明確含義的字詞註冊英文商標近似駁回的可能性較高,但是自創或者說臆造壹個英文字詞審查通過的可能性就很高。臆造商標由於本身無含義,具有很強的顯著性,壹般可以取得註冊。
小編在此,給我們的申請人在設計商標時提供以下建議:
1、申請人在申請註冊中文商標時,若是以標準字體形式展現的,應當盡量避免使用錯別字或自造字等不規範漢字;同時,涉及較為通用的字體的使用需避免與其著作權的權利沖突;
2、申請人在申請註冊中文商標時,若是以藝術化設計形式展現的,需對經過設計的標樣進行審查,盡量避免改變漢字本身的書寫筆畫和結構,不要讓其完全脫離漢字本身的書寫方式,如果申請人想要以不規範漢字的形式來申請,那麽標妹認為在設計時可以使其整體以圖形化形式展現,從而也能規避以“不規範使用漢字”為由而駁回申請的風險。
3、申請人在申請註冊中文商標時,商標標樣中含有繁體字或者生僻字時,由於審查員個人掌握的信息有限,在提交商標申請時,申請人應同時提交文字的規範寫法、讀音、書寫方式的出處等資料,避免發生補正或者駁回,延誤獲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