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代表了商品的精神內涵
毫無疑問,要維護標記的商業吸引力,壹方面得保持商品穩定的質量,另壹方面還得維護標記的顯著性,壹旦其不能表明商品來源或者用以區別其他經營者的商品,即便該標記仍有吸引力,那也僅是針對其本身設計或色彩而言,對促進特定商品的銷售並無多大裨益。更為糟糕的是,如果消費者產生了混淆,或者被相近似的標誌誤導、欺騙,那麽他很可能會誤購其他經營者的劣質產品,從而連累真正商標所有人的商譽受損。因此,商標所有人都千方百計地維護商標的顯著性,從而維護自身的商譽。商標顯著性也逐漸成為商標保護的核心。二十世紀中期以來,伴隨著大眾媒體與廣告業的興盛,商標的功能不再局限於指示商品來源,或者表明質量和信譽,它開始具有多重功能:代表了壹種文化、壹種體驗,成為個人身份、品味的特征。很多時候,消費者購買特定的產品往往不是基於它源於特定的生產者或者具有壹定的質量水平,而是消費者認為它是壹種文化的代表,壹種時尚的體驗。例如“萬寶路”,可能消費者對標有“萬寶路”標識的服裝品質並不了解,但消費者還是可能因為萬寶路這個品牌的涵義而要購買這個品牌的衣服,因為萬寶路代表了美國西部拓荒的男子漢精神,這個問題說明的什麽呢?說明了購買者購買壹件商品的欲望不僅來自於商品本身,有的時候其實是認同品牌所代表的精神和形象。如果妳有自己的小作坊,如果妳有自己的好產品,妳怎麽可以錯過(///)呢?在這裏為妳的商品選擇壹個好的商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