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壹方向另壹方透露或介紹,(這句話是用來描述的,上面的‘壹切’都是)由甲方告訴乙方的。
3.(該知識產權)應仍然是披露或介紹該知識產權的壹方的財產(“壹切”屬於甲方)(披露或介紹用於描述甲方,以使他人更清楚地表明其確實是甲方)。
4向另壹方(乙方)披露,未經另壹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以下用於描述乙方及其責任。
總結:句子的主語是知識產權。
謂語:應該保留
其他的都是用來描述的,靠近那個的就是要描述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