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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雙方自願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即使沒有經過備案,許可合同也是依法成立並生效的。當然如果雙方約定必須到商標局備案許可合同才生效的,那麽只有到商標局備案,許可合同才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三條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