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商標註冊越來越難,很多商標已經被註冊使用了,企業在尋求商標的同時,增加了商標轉讓次數來獲得商標。但是有些企業並沒有轉讓或者授權註冊,也就是明知這個商標已經被企業使用,這樣就會形成惡意商標搶註。
根據相關資料,中國人民銀行於2017年底啟動了數字貨幣的R&D工作,並於2018年3月9日首次公開提出了其數字貨幣項目(DCEP)。
根據商標相關查詢,自2018年3月9日起,自然人胡誌彥壹直處於第36類,呼倫貝爾首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壹直處於第3類、第9類、第25類、第35類、第36類、41類、第42類、第43類,廣州米盤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壹直處於第3類。
大興安嶺星光大道食品有限公司在29類、32類,福州奇聖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在11類、12類、18類、30類、33類,世紀客投資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在14類,江西嚴嵩商務。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自然人胡誌彥等8名申請人在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公開提出其數字貨幣項目後,在多個類別申請註冊“DCEP”、“ECNY”、“PBCDCEP”等商標,明顯涉嫌“蹭熱點”,構成惡意註冊國家重要戰略項目名稱,很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和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法宣告自然人胡誌彥等8名申請人的29件註冊商標無效。
每壹個商標申請都必須在核準後有效使用,保留有效使用的證據,這樣才能在後面的商標糾紛中獲勝。而且企業要適當監控市場商標,以發現相鄰企業使用類似商標是否造成消費者混淆,同時需要對商標進行無效處理,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