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不同
國際金融理財師CFP分為四門專業科目和壹門綜合科目。專業科目為《投資規劃》、《員工福利與退休計劃》、《個人稅務與遺產籌劃》、《個人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綜合科目為《綜合案例分析》。
金融理財師AFP考試科目:《金融理財基礎(壹)》和《金融理財基礎 (二)》;考試範圍:金融理財師(AFP)資格考試命題範圍以標準委員會每年公布的各科考試大綱為準。
2、申請條件不同
國際金融理財師CFP:作為認證申請人必須完成FPSB規定的核心金融理財課程及會員國或地區規定的本土化相關課程,掌握金融理財規劃的理論和實際操作知識。這些課程包括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有金融理財原理,投資規劃,保險規劃,員工福利,退休規劃和稅務籌劃。
AFP資格申請人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在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中從事金融理財或與金融理財相關的工作;碩士以上學歷並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本科學歷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大專學歷並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大專以下學歷並有7年以上工作經歷。
3、從業經驗不同
CFP申請人申報的從業經驗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士進行驗證。現代國際金融理財標準(上海)有限公司要求申請人需具備在下列機構從事金融理財或與金融理財相關的從業經驗: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現代國際金融理財標準(上海)有限公司認定的其他機構。
按照國際慣例,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將通過公開和公平的原則,選擇和授權有資格的教育機構對AFP資格申請人進行培訓,並由該教育機構頒發AFP培訓合格證書。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是參加資格考試的前提。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將定期公布所授權的教育機構名錄。
在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正式授權有資格的教育機構培訓AFP前,由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組織金融理財領域知名的專家和學者承擔培訓任務,頒發培訓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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