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權的讀音是:[guàn míng quán] 。
釋義:
在某種事物前面加上自己名號的權利:取得本次賽事的~|這家公司獲得新立交橋的~。
通俗地說,就是商家為某項活動(如比賽、義演等)出資贊助,取得用自己的商標或品牌為活動命名的權利。
有些活動的贊助商比較多,只有出資最高的商家擁有冠名權。
比如:
1、今年剛剛以4500萬元收購合肥豐力綠色食品公司的上海昂泰公司和蕪湖卷煙廠、安徽天柱啤酒公司等,更是對2005合肥龍蝦節冠名權表示極大的關註。
2、當隆鑫用壹千五百萬元,購買寰島壹年冠名權的時候,我曾提問到,為何他不用這筆錢,引進十名博士,為他工作十年呢?按這個思路走下去。
3、當時,天橋正在建造之中,它的冠名權被杭州西湖味精廠以15萬元巨資買下。
4、經過多方友好協商,貴州開磷(集團)有限公司取得“多彩貴州”旅遊商品兩賽壹會的總冠名權。
5、獲得卡拉什尼科夫冠名權的是德國西部索林根市壹家叫MMI的制傘公司,作為回報,卡。
6、在體育產業發達的歐美國家,壹個牌子、壹項冠名權便可賣得數百萬美元的事情比比皆是。
7、另悉,我市“小天鵝”、“山禾”2家公司已獲得此次“全廣展”獎杯的冠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