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工商部門查詢;
2.詢問當地商會;
3.通過網絡上的壹些企業資質軟件查詢。
商標註冊的申請流程如下:
1,報名準備。壹種註冊方式是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另壹種註冊方式是委托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提供代理服務;
2.準備材料。準備商標圖樣5張(彩色圖樣5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1張黑白墨水稿),長寬不超過10 cm,不小於5cm;個人申請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提交復印件連同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申請的,需出示並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3.開始申請;
4.根據商品和服務的分類進行申請。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11類。申請註冊時,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當按不同類別申請註冊;
5.申請日期的確定;
6.獲得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後,商標局向註冊人頒發證書。
如果是通過代理人組織的,代理人會把商標註冊證發給註冊人。直接註冊的,註冊人應在收到《取得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商標註冊證》,同時還應攜帶《取得商標註冊證介紹信》、《見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取得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和《商標註冊人名稱變更通知書》,並附送工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註冊商標的,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登記的,不得在市場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