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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被駁回的處理方式

商標申請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但往往因為準備不足而被駁回。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麽辦?如果需要商標復審,商標復審的類型有哪些?下面小編就為妳壹壹解答。

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麽辦?

商標被駁回的,由商標總局出具《商標駁回通知書》。申請人首先要看駁回理由,然後再考慮是否進行駁回復審。

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因與他人先前申請的商標相同而被駁回。那麽駁回再審的成功率幾乎為零。在先申請人確實是搶註的,還應當處理在先申請人商標申請的異議或者爭議,需要進行駁回復審。因此,對於因該原因被駁回的商標,不建議進行駁回復審。

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因違反強制性規定而被駁回。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商標審查員很多,商標規則也有自己的局限性,而且審查員是主觀的,所以有必要對壹些被駁回的商標進行駁回審查。

在確定可以駁回復審時,應該可以舉出大量的類似案例比如駁回理由顯著,所以要把類似商標在多個類別中被核準的案例逐壹列出,並說明* * *和它們之間的區別。

商標復審有哪些類型?

商標異議審查

指當事人不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定的案件;

商標駁回審查

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註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裁定的案件;

商標撤銷審查

是指當事人不服商標局依據《商標法》的規定作出的是否主動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或者是否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該商標的請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