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系。
各類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
(壹)非法使用他人註冊商標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四)反向假冒行為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五)對馳名商標的淡化導致的商標侵權行為。
(六)將他人註冊商標註冊域名的行為。
(七)將他人註冊商標註冊為企業名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