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糾紛緣起於商標租賃。2011年12月29日,中國貿易仲裁委會裁定,王老吉商標回歸廣藥集團。
失掉“王老吉”商標後,加多寶認為,廣藥新推出的紅罐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涼茶包裝高度相似,侵犯了加多寶的紅罐裝潢專利權。而王老吉則認為,“紅罐”與商標不可分割,皆為王老吉所有。
“紅罐”案於2012年7月立案,在經歷896天後,於2014年12月19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定: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最終歸屬王老吉,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
判定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壹審敗訴後,加多寶不服再次提起上訴。
擴展資料:
2019年8月16日晚間,白雲山(白雲山系王老吉母公司)與加多寶均發布公告,披露最高法關於王老吉和加多寶多起案件的終審判決結果。
判決結果要求加多寶立即停止發布包含“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產品廣告,停止使用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的產品包裝,並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計100萬元。
判決結果認定,加多寶“改名”系列廣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不構成虛假宣傳;此次判決結果同時駁回之前的壹審、二審判決結果,駁回廣藥集團(廣藥集團系白雲山控股股東)、王老吉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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