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半年,如果繼續使用該商標,需要辦理續展申請,續展註冊費為2000元。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壹般要2-3萬,知名壹點的品牌要更加貴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