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設計的本質在於它的公用性。經過藝術設計的標誌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誌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為了實用。標誌是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直觀工具。標誌設計有為人***用的,例如:公***場所標誌、交通標誌、安全標誌、操作標誌等;有為國家、地區、城市、民族、家族專用的旗徽等標誌;有為社會團隊的、企業,仁義、活動專用的,如徽、會標、廠標、社標等;有為某種產品專用的商標;還有為集體或個人所屬物品專用的,如圖章、簽名、花押、落款、駱印等,都各自具有不可代替的獨特的使用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誌其兼有維護權益特殊使命。
2. 識別性:
標誌最突出的特點是各具獨特面貌,易識別,顯示事物自身的特征,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區別與歸屬是標誌的主要功能。各種標誌直接關系到國家、集團乃至個人的根本利益,決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錯覺。因此標誌必須特征鮮明,令人壹眼即可識別,並過目不忘。
3. 顯著性:
顯著是標誌又壹種特點,除隱身標誌外,絕大多數標誌的設置就是引人們註意。因此色彩強烈醒目、圖形簡練清晰,是目標通常具有的特征。
4. 多樣性:
標誌種類繁多、用途廣泛,無論從其應用形式、構思形式、表現手段來看,都是著及其豐富的多樣性。其應用形式,不僅是平面的,還有立體的,其構成形式,有直接利用物象的,有以文字符號構成的,有以具象、意像或抽象圖形構成的,有以色彩構成的。多數標誌是由幾種基本形式組合構成的。就表現手段來看,其豐富性和多樣性幾乎難以概述,而且隨著科技、文化、藝術的發展,總在不斷的創新。
5. 藝術性:
凡經過設計的非自然標誌都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既符合實用要求,又符合美學原則。給人以美感,是對其藝術性的基本要求。壹般來說,藝術強的標誌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標誌的高度藝術化是時代和文明進步的需要,是人們越來越高的文化素養的體現和審美心理的需要。
6. 準確性:
標誌無論要說明什麽、指示什麽,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征,其含義必須準確。首先要易懂,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人士能力。其次要準確,避免意料之外的多了解或誤解,尤應註意禁忌。讓人在短時間內壹目了然、準確領會無誤,著正是標誌尤其是語言的長處。
7. 持久性:
標誌與廣告後者其他宣傳品不同,壹般都是有長期的使用價值,不清易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