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是茉莉花茶的發源地,已有近千年的歷史。茉莉花是佛教四大聖花之壹。秦漢時期隨著佛教傳入東南佛教國家福州,福州逐漸成為茉莉花之都。由於宋代香薰的流行,中醫對茶和茉莉花的保健作用有了充分的認識,福州茉莉花茶就是在這種環境下產生的。宋代許多史料記載了福州茉莉花茶的采摘、制作和鑒賞過程。清朝鹹豐年間,福州茉莉花茶作為皇家貢茶,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商業化生產。在《中國名茶誌》中,福州茉莉花茶是中國唯壹的歷史名茶。新中國成立以來,福州茉莉花茶壹直是國家外事儀式用茶。改革開放前,中國出口的茉莉花茶都產自福州。冰心曾寫道:“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現和利用茶的國家,是茶的故鄉。我的家鄉福建,既是茶鄉,又是茉莉花茶的故鄉。解放前,四川、湖北、廣東和臺灣省雖也產茉莉花茶,但其品種和沖泡技術都是從福建傳過來的。”。。
茉莉花
茶葉中的茉莉花幹只起到點綴、清新、美觀的作用。有些品種有這個點綴,有些沒有。雖然有摻入別人用過的廢花的壞茶,但幹花的有無並不能作為判斷花茶好壞的標準。茶葉切工的好壞也要以茶葉本身的口感為準。茉莉花茶是市場上銷量最大的壹種花茶。茉莉花茶的香味壹直為喝花茶的人所喜愛,被譽為玫瑰、薔薇、蘭花等能嗅出花茶香味的眾生之冠。宋代詩人姜夔盛贊茉莉:“我若明年養花,我便是天下第壹香。”茉莉花茶的主要消費地是東北和華北,北京、天津、濟南、石家莊、成都銷量最大。優質茉莉花茶具有外形緊細均勻的幹茶,茶色深褐油潤,沖泡後香氣清新持久,湯色黃綠明亮,葉底嫩軟,滋味醇厚鮮爽的特點。
花茶的精致
平滑就是讓茶坯吸收花朵的過程。花茶的窨制很有講究,有三香、五香、七香。也就是說,制作花茶,以壹批綠茶為原料,但需要3-7批花才能讓綠茶充分吸收花的香味。綠茶吸收花的香味後,篩選出廢棄的花渣,所以高級花茶是經過多次沖泡的。低檔花茶是不窨花或少窨花,然後將別人吸收的廢花渣摻入綠茶中,使人誤以為是好花茶。看起來花很多,但是沖了壹兩下就沒有香味了。
購物小貼士
買茉莉花茶,先看外觀。特種茉莉花茶所用原料壹般嫩度較好,壹般為壹芽、壹葉、二葉或多嫩芽,芽露在外面;特級、壹級茶所用原料嫩、細、緊,芽稍露;二、三級茶所用原料的嫩度稍差,基本沒有芽;4、5級茶為低檔茶,原料嫩度差,條索松散大,常帶梗。購買時有條件的話,盡量沖泡,因為茉莉花茶的品質可以通過沖泡充分展示出來。沖泡方式采用杯泡法,壹般沖泡兩次。即取茶葉3克,倒入約150 ml的開水中,浸泡3分鐘,然後濾出茶湯,聞香氣,查湯色,嘗滋味;第二遍倒入開水,浸泡5分鐘,然後濾出茶湯,依次聞壹聞,看顏色,嘗壹嘗。茉莉花茶,壹種著名的茉莉花茶,因產地不同而各有特色,如福建的福州、福鼎,浙江的金華,江蘇的蘇州,安徽的歙縣,廣西的黃山、橫縣,重慶等。福建茉莉花茶主要產於福州市和福建省東北部。它由優質的烘焙綠茶制成,散發著茉莉花香。福建茉莉花茶外形美觀,峰頂外露,香氣濃郁,清香持久,泡後清新爽口,湯色黃綠明亮,葉勻嫩晶綠,耐泡持久。在福建的茉莉花茶中,茉莉花大白火是最高檔的壹種。它以毛茶品種為原料,用白毛覆蓋成品茶。茉莉花白浩的制作工藝特別精細,生產出來的成品芽多而壯,色澤淡黃,香氣清新濃郁,滋味純正持久,是茉莉花茶中的精品。
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覆蓋福建省10個縣、區、市,包括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
福州茉莉花茶
地域範圍
福州茉莉花茶的區域保護範圍包括倉山區、馬尾區、晉安區、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閩清縣、羅源縣、連江縣、永泰縣等18縣(市),即福建省中部以東,閩江下遊,以東經118為界。總保護面積654.38+0.5萬公頃,總生產面積2000公頃,年總產量654.38+0.5萬噸。
產品質量特性
1、產品典型質量特征及質量安全規定1.1產品典型質量特征1.1福州茉莉花成熟、飽滿、潔白、芳香、無變質。由於福州獨特的地理環境和氣候,種植歷史悠久,栽培技術高超,品質獨特。1.1.2不得含有非茉莉夾雜物。2.品種要求2.1長樂單瓣茉莉:福州特有品種,栽培歷史2000多年,單筒花冠,圓錐花蕾,百朵重20-24克;花清新恬靜,透著蜜香。2.2重瓣茉莉:1979後從廣東引進,雙管花冠,卵圓形花蕾,花28-30g;花香濃郁,尖銳,持久。3.質量安全法規規定產地環境應符合NY5123-2002《無公害食品和茶用茉莉花產地環境條件》,產品質量應符合NY5122-2002《無公害食品和茶用茉莉花》。4、標識、包裝、運輸、儲存4.1標識使用者應當在其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福州茉莉的名字和福州茉莉的logo圖案的組合)。4.2包裝材料和器具應清潔無異味。4.3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異味、無汙染;運輸過程中,應防雨、防曬;裝卸時要輕拿輕放,嚴禁與有毒、有異味、易汙染的物品混裝運輸。4.4儲存:產品應儲存在清潔、防潮、通風、幹燥、無異味的專用倉庫內,倉庫周圍不應有異味氣體汙染。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汙染的物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