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劉建佳(現任索愛數碼董事長)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第九類產品索愛商標,涵蓋MP3/MP4、電話、手機等數碼電子產品,並於2004年8月7日獲準註冊。註冊“索愛”商標後,2005年和2006年,劉建家分別在深圳市寶安區註冊成立了廣州索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和西鄉索愛數碼電子廠,專註MP3/MP4等數碼產業。由於索愛移動通信產品(中國)有限公司在中國註冊的中文商標是“索愛”,在他們看來,索愛數碼註冊的“索愛”商標是非法的,因此索愛希望通過協商、法律手段和媒體輿論將索愛商標據為己有。據媒體報道,2005年有多個單位和個人與索愛數碼有過溝通和協商。尤其是2006年最為頻繁,壹度開出相對較高的價格希望索愛數碼轉讓“索愛”商標。不過當時被劉建佳斷然拒絕了。這些單位和個人是否受索尼愛立信委托,目前還不得而知。當然,這些單位和個人希望通過協商獲得“索愛”商標的目的,最終也因為劉建佳的拒絕而泡湯。2005年6月,索尼愛立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請求撤銷“索尼愛立信”商標的註冊。但由於證據不足以證明索愛是索尼愛立信的簡稱,根據《商標法》的優先權原則,劉佳佳當然是索愛商標的合法所有人,索愛的請求未得到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支持。並且,商標評審委員會還於2007年6月28日出具了111295號文件,明確裁定“索尼愛立信”商標歸劉佳佳所有。協商和申請商標復議無果後,2007年底,索愛上訴至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將商標評審委員會和索愛數碼雙雙告上法庭。索尼愛立信請求法院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2008年9月,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索愛商標註冊作出新的裁定。5438年6月+2008年10月,雙方的索愛商標爭奪戰愈演愈烈。索尼愛立信不服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的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2月17日開庭後,於2009年3月12日最終作出上述判決。至此,歷時四年的索愛商標爭奪戰以民族品牌索愛數碼的最終勝利而告終。回顧四年來的維權之路,索愛數碼總經理傅建軍表示:我們承受了很多壓力和委屈,也付出了很多心血。壹方面要搞研發,抓生產,開拓全國市場。另壹方面,要全力以赴應對官司,有時還要面對壹些媒體的惡意輿論攻擊和惡意中傷。這可能是民族品牌面臨的“成長的煩惱”。2007年7月,正當索愛數碼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的時候,重慶、湖北、山東、浙江、江蘇、山西等全國各地的多家平面和網絡媒體幾乎在同壹天出現了對索愛數碼的負面攻擊。這種在全國範圍內同時發生的大規模負面報道,不排除是某些人的精心策劃和特殊操縱。面對媒體的輿論攻擊,索愛數碼並沒有無謂地打口水戰,而是加強了在研發、生產、渠道、終端、品牌推廣等方面的投入,用過硬的產品質量贏得了渠道代理商和消費者的信任。當年實現了400%的年增長率,壹舉進入行業前十,並於2007年榮獲“中國數碼行業十大影響力品牌”稱號。成為中國數字產業發展最快的壹匹黑馬。索愛數碼最終以輝煌的成績反擊了競爭對手的惡意中傷和攻擊。就在2008年9月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對索愛商標糾紛案作出判決後,有媒體用“坐視不理”、“不予理睬”等刺耳的字眼攻擊商標評審委員會。這種行為是對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非常露骨的挑釁。說白了就是通過媒體輿論等手段向國家有關部門施壓,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傅建軍表示,為了維護民族品牌的合法權益和聲譽,面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申請和向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的上訴,索愛從未向競爭對手做出任何妥協。我們始終相信法律是公平正義的,中國法律的尊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給了民族品牌索愛壹個公道。索愛商標之爭是繼娃哈哈商標戰之後,本土品牌與國際巨頭的又壹次知識產權之爭。雖然行業不同,但結果是壹樣的。最終民族品牌取得最後的勝利,預示著民族品牌的真正崛起,這將極大地振奮民族精神,激發國人的信心。
多虧了妳的普及教育,不然我壹直以為索愛就是索愛。是的,這個國家已經交出了外國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