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註冊被駁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註冊時應避開這些雷區,避免被駁回。
1,設計的商標過於簡單,單壹的文字或者符號等,在審查過程中,會被定為商標缺乏顯著特性,商標申請被駁回。
2,所註冊的商標僅僅用在商業活動中用於表明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種類,數量,質量,用途,價值,原產地商品生產日期,或者只是提供服務的時間符號,標誌組成的商標,或只是表明商品或服務的其他特征的符號標誌組成的商標
3,所註冊的商標僅僅是日常生活中的習慣用語,公眾商務實踐中已經成為慣例的符號或標誌組成的商標。
4,商標中含有違反公***秩序的元素
5,商標帶有欺騙性質,有關商品或服務的性質,數量,質量或地理來源的商標
6,未經主管機關認可應按照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被拒絕註冊的商標
7,所申請註冊的商標與已經存在的商標存在近似或者相同。
8,不符合歐盟商標註冊的第四條要求標誌
由此可見,註冊申請歐盟商標被駁回的主要原因還是在提交商標申請之前沒有了解清楚歐盟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和註意事項,導致商標註冊過程中出現問題被駁回。其實只要在提交歐盟商標註冊申請前做好歐盟商標查詢工作,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商標被駁回的風險。
建議初次申請註冊歐盟商標,最好找壹家靠譜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為申請,因為申請歐盟商標遠遠比申請中國商標復雜的多,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更是多種多樣,公告期內商標異議也是需要專業人士來處理,壹旦被駁回,申請復審更是復雜,順利的情況下需要6-8個月的時間,出現問題將會更久或者無法拿到商標,時間和金錢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