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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的使用許可有哪些形式?

法律解析:商標使用許可確切地說應該是“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行為。商標許可的種類壹般包括:(1)壹般許可:“薄利多銷”的形式(2)獨占許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占使用;(3)獨占許可:商標所有人和被許可人使用的平行企業許可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通常是通過訂立許可合同,即發放許可。在許可關系中,商標所有人或被授權使用商標的人是許可人,另壹方是被許可人。事實上,有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獨立的許可協議,相當壹部分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標使用許可條款,比如附在技術轉讓、特許經營等合同中的商標使用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在壹定期限內使用該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監督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