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版權登記的流程如下:
(1)提交作品,版權授權委托書;
(2)提交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繳納費用;
(四)中標通知書;
(5)考試合格;
(6)頒發證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四)藝術和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音像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9)其他符合作品特點的智力成果。
二、版權侵權包括什麽?
侵犯版權包括以下內容: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展覽、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方式制作影片,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報酬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制作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播放、錄制現場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對其作品進行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對其作品、音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8)故意刪除或者更改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權利管理電子信息。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署名偽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