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商標代理管理辦法是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議通過,於2010年頒布實施的。商標代理管理辦法的出臺,進壹步規範和維護了我國商標代理秩序,更加有效的保護了商標委托人及商標代理組織的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維護商標代理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標代理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標代理是指商標代理組織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本辦法所稱商標代理組織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的法律服務機構。本辦法所稱商標代理人是指在商標代理組織中執業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