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扣除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後的余額,以本年凈利潤為基數。如果是正的,可以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提取;任何盈余準備金率都是自己決定的,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提取的話,壹般按5%提取。
會計分錄: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任何盈余儲備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任意盈余儲備
資本公積提取:
資本儲備有許多細節,例如:
1,資本(或股本)溢價,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或股本)金額大於註冊資本;
明細壹般在收到投資款時確認,年末不計提。
2、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反映企業向資本公積捐贈非現金資產的金額;
3、股權投資準備,反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接受資產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持股比例增加,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前形成的股權投資準備。采用權益法核算時,被投資單位資本公積中形成的權益性投資準備和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的部分也在本明細科目核算。
就是這部分壹般資本公積需要在年末計提。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準備
貸款: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4.轉入資金,反映企業收到國家撥給的技術改造和技術研究資金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
5.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反映的是企業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導致的資本折算差額。
6.關聯交易價差反映的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交易形成的資本公積。
7.其他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上述資本公積之外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債務重組時,債權人免除的債務和不能支付的應付賬款也在本明細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