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工商登記機關申請工商登記,提交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2.取得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核準登記通知書和營業執照;
3.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4.如果需要改變包裝或者加工食品,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
糧食收購政策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法》規定了糧食收購的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則;
2.《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明確了糧食收購管理規定和收購主體資格;
3.國家相關政策:國家會在不同時期出臺壹些關於糧食收購的政策,來調控市場,保障糧食安全;
4.地方政府規定:地方政府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具體的糧食收購管理辦法;
5.行業標準:糧食收購還需要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和行業操作規範。
綜上所述,收購糧食需要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涉及改變包裝或者加工的,還要領取生產許可證。整個過程涉及多個步驟和相應的文檔。
法律依據: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第九條
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糧食收購者),應當具備與其收購的糧食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能力。糧食收購企業(以下簡稱糧食收購企業)應當將企業名稱、地址、負責人、倉儲設施等信息向收購地縣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儲備機構應當加強對糧食收購的管理和服務,規範糧食收購活動。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