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美國專利:
1.發明實用專利;;
2.植物專利;是由植物發明的;
3.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程序包括臨時申請、正常申請和繼續申請。
)、部分繼續申請、再發行。
臨時撥款申請:
1.為了盡快拿到申請日期,沒有索賠,費用比正常申請低。
2.它可以轉換成壹個正常的應用程序。
3.自申請日起12個月內未要求轉為正常申請的,視為放棄,不得恢復。
4.普通申請可以要求臨時申請的優先權,反之亦然。
5.只有發明才能享有臨時申請的優先權,外觀設計沒有臨時申請。
未撥備:
1.臨時申請可以轉為正常申請。
2.在收到第壹份OA之前,可以進行預先修改。
壹般情況下會在18個月公開,實際審理從申請開始自動開始(排隊等待審核)。壹般第壹個OA會在14個月發出。只要申請人要求不提前公開,PTO就不會提前公開,發的時候就公開了。
3.在涉及專利OA之前,可能會發布其他OA,比如分案。期限為壹個月。
4、
OA壹般是兩次,第二次OA壹般是final OA,final。
OA回復的時限壹般是三個月,申請人最好在兩個月內回復,所以考官會在三個月內發出咨詢。
訴訟,使申請人的下壹次訴訟不能超過三個月,無需支付延期費。在咨詢行動中,答案是“最終辦公室”
行動”,索賠的狀況和申請人答復的結果。即使“最終辦公室”
行動”是否定的,應該及時回復。
5.在回復final OA的修改時,壹般不允許審查員進入(即使能克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因為審查員需要重新檢索。申請人可以通過提出持續審查來克服最終OA中的缺陷(RCE)。
6.對咨詢行動的答復:
1)如果申請人認為有可能通過修改克服缺陷,提出繼續審查RCE;;
2)如果認為不太可能通過修改克服缺陷,而妳又不同意審查員的觀點,可以考慮提出申訴(很少使用);
3)提出繼續申請,壹方面可以獲得審查員同意的權利要求,繼續與不同意的觀點爭論,避免被徹底駁回。
4)必要時見面。壹般會提出RCE,但很少使用上訴,因為這要花很多錢,需要很長時間。
持續應用:
繼續申請:說明書不能增加新的內容,權利要求可以不同,但必須涉及與母案中權利要求相同的主題。
主要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a)在最終駁回後,申請人希望修改權利。
b)審查員允許部分權利要求,但駁回部分權利要求(如範圍較廣的權利要求)。為了使允許的索賠盡快得到授權,申請人可以在回復OA時刪除被拒絕的索賠。對於被刪除和駁回的權利要求,申請人可以提出繼續申請,同時修改權利要求。
部分繼續申請:
說明書中增加了新的內容,可以根據說明書中增加的新內容概括新的權利要求。與重新提交新申請無異,保護期從母案申請日開始計算。
再版(再版):
糾正授權專利的錯誤,修改授權專利。
專利權人提出
不允許添加新內容。
授權後兩年內,不得擴大理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