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被別人使用的解決方式:
(1)找對方協商。可以先找侵權人協商,能夠協商解決的就心平氣和地解決;
(2)收集證據。盡量收集足夠的對方侵權的證據,如果商標是未經允許用到了某件產品上,這件產品可以作為證據之壹拿來使用;
(3)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對方對商標侵權的行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向人民法院起訴。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為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二、如何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的流程:
1、註冊準備。選擇註冊方式有自己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註冊或委托壹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服務。在註冊前,最好先找壹家比較權威的查詢公司,進行註冊前的查詢,以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把握性。
2、準備資料。材料包括商標圖樣,申請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並遞交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商標註冊申請書。
3、開始申請。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申請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按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
4、申請日的確定,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申請書提交上去後進行相應的商標審查,通過後進行初審公告、註冊公告。
5、領取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