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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煙處罰標準

賣假煙的處罰標準,具體如下:

1、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的制售偽劣產品的行為壹般屬違法行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當行為人故意制造、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5萬元以上時,即成立犯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公民販賣假煙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並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三條

生產、銷售沒有註冊商標的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罰款。

生產、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