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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目標的含義

法律分析:

綠色食品標誌是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認證標誌。它由三部分組成,即上面的太陽、下面的葉子和中間的花蕾,象征著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征生命、農業和環保;圖形是壹個正圓圈,表示保護。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的範圍內,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產品環境或者產品原料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二)農藥、化肥、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使用符合綠色食品投入品使用指南;(3)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標準;(4)包裝、儲運符合綠色食品包裝、儲運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食品標簽管理辦法

第三條綠色食品標誌依法註冊為證明商標,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綠色食品和綠色食品標誌進行監督管理。

衍生問題:

綠色食品圖標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任何單位或個人欲從事綠色食品生產並獲得綠色食品標誌,應遵循以下程序。

凡具備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作為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申請人。

1.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表》壹式兩份(含所附材料),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綠色食品管理部門。

2.省級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托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保監測機構對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

3、省級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送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環保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查。合格,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按照綠色食品質量衛生標準進行檢測;不合格者,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5.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衛生檢驗合格的產品進行全面審查(含實地考察),並與合格申請者簽訂《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協議》: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和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並同時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