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經營侵權產品的罰款標準是什麽?
根據商標的有關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接受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三)消除現有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四)收繳直接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五)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或者侵權行為難以與貨物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毀侵權貨物;
(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得利潤5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以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最後,其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具體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二)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三)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四)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第壹種行為是打假,其他三種都是打假。
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被告商標侵權?
如果構成侵權,可以委托律師依法核實貨物真實數量,請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建議及時咨詢或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會見在押人員,收集有利證據材料,依法辯護,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的最佳結果。侵犯註冊商標罪的量刑重點在於涉案金額,需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
如果不是真正的侵權,那麽妳需要準備很多東西,需要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妳使用的商標的受理通知書或者商標註冊證,自己商標的宣傳或者廣告資料,貨物進出的發票等。
綜上所述,非法經營侵權產品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這種行為構成了壹定的數額,違法者就會承擔相應的罰款,但罰款的標準會根據違法所得的數額來判斷。所以不能亂用別人的產品,否則會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