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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和版權有什麽不同?區別在哪裏?

總是弄不清到底要申請商標還是註冊版權?這對於壹個想要保護知識產權的人來說可不行,妳覺得壹個合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應該先保護哪壹個呢?當然是先了解商標和版權有什麽不同,再來下結論啦。我們來看看兩者之間的區別:壹、概念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壹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二、保護對象商標保護的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起來的標誌,商標權的保護是基於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著作權保護的則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著作權的保護基於作品的獨創性(或稱原創性)。三、保護方式著作權壹般自動產生,不需要經過某些特別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我國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是以作品的完成為著作權產生的標誌而不是發表時。我國商標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標註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四、版權登記的意義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自動產生,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並不受影響。但在著作權人的維權實踐中,因未辦理著作權登記而不能有效證明權利存在,從而最終導致敗訴的情況卻會出現。這時,就可以看出著作權登記的重要性了。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權登記證書內容的相反證據,否則,持有登記證書的壹方將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認定是作品的著作權權利人。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是著作權人啟動反盜版維權行動的前提條件。辦理著作權登記,是我國擔保法規定使用作品著作權為債務提供質押擔保的必經程序。著作權登記證書是權利人申請對作品著作權價值進行評估時,應當向評估機構提交的必備證明文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權利人競爭力展現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