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應該是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海關備案是指權利人請求海關保護其知識產權,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海關總署其知識產權的法律地位、相關貨物的情況、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情況以及侵權貨物的進出口情況,以便海關在監管進出口貨物過程中主動保護相關知識產權。根據5438年6月+2003年2月修訂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知識產權備案不再是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條件,未進行知識產權備案的權利人仍有權向口岸海關申請扣留進出口的侵權貨物。但知識產權是否提前備案,實踐中差別很大。
壹般情況下,海關有權不備案就查封,但根據具體口岸海關的意思,根據以往的經驗,如果是馳名商標,海關壹眼就能看出是假冒的,所以壹般會主動查封。但如果是比較小的品牌,海關可能不會調查,因為不知道是不是註冊商標。需要註意的是,即使海關不查封,商標持有人也有權在妳銷售過程中起訴妳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