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們公司不想放棄該商標,那從現在開始就要開始準備做駁回復審的資料,因為自收到《駁回復審通知書》之日起,您只有15天的時間寫材料。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