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養殖野生動物規定
近日,國家林草局在官網發布《關於規範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範圍的通知》(簡稱《通知》),對飼養和禁止食用的竹鼠、果子貍、豪豬、刺猬、獾等64種野生動物提出分類管理要求,引導養殖戶合法合法經營,有序有效轉產。
其中,對於竹鼠、果子貍、豪豬等45種野生動物,《通知》明確要求,要積極引導有關養殖戶在2008年12月底前停止飼養活動,並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確需保留適量種源用於科研等非食用目的的,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對於刺猬、獾、獾、豚鼠、海貍鼠、藍孔雀等19種野生動物,《通知》規定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飼養活動,但允許用於醫藥、展覽、科研等非食用目的。此外,《通知》還要求對這19種野生動物的林草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管理辦法和飼養技術規範,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
溫馨提示
被稱為“病毒獵人”的伊恩利普金教授曾經說過,野生動物市場必須徹底關閉。人們以為那個遊戲有特殊的藥用效果,其實沒有。食用野生動物不僅是對中國的威脅,也是對全世界的威脅。從艾滋病到寨卡,70%的新興傳染病來自野生動物。
禁止養殖野生動物名單
參考信息原文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規範
關於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範圍的通知
林養發No.9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草原主管部門:
為引導養殖戶合法合法經營,有序有效轉型生產,在科學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我局確定了64種圈養和禁食野生動物的分類管理範圍(詳見附件),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禁食野生動物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放流前飼養食用的,不屬於畜禽範圍的陸生野生動物,不包括用於保護飼養、科學研究、觀賞展示、醫藥、寵物等的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
二、積極引導停止飼養野生動物。對列入附件壹類的45只野生動物,要積極引導有關養殖戶在12月底前停止飼養活動,並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確需保留適量種源用於科研等非食用目的的,要充分論證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三、規範管理允許飼養禁食野生動物。對列入附件二的19種野生動物,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管理辦法和飼養技術規範,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防疫檢疫相關要求。
四、做好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各地要迅速組織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確保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加強與農民溝通,避免誤解和疑慮。
五、主動做好輿情應對和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