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順產的媽媽還是剖腹產的媽媽們,產後經過休養階段就應該去醫院再次檢查。因為產後恢復的成果究竟是什麽樣的,不檢查誰都不知道實際的情況。那麽,產後40天壹定要去檢查嗎?我們壹起來看看隱藏在產後復查的小秘密吧!
產後40天壹定要去檢查嗎可以在40天的時候去,早兩天遲兩天都不是大問題。產後42天檢查的項目包括:常規體格檢查(體溫、脈搏、血壓),婦科內診,婦科超聲檢查,血常規檢查,盆底功能篩查等。婦科內診:查軟產道及子宮恢復情況,盆腔有無壓痛,有無生殖道感染情況,會陰側切口愈合情況;
婦科超聲檢查:是查子宮恢復情況,宮腔有無殘留組織,盆腔有無占位病變。血常規檢查:根據各項指標,判斷有無合並貧血及炎癥;盆底功能篩查:通過儀器評估盆底肌肉組織恢復情況,如果盆底肌肌力達不到五級或有疲勞度,應及早給予盆底康復治療,以免因盆底組織松弛引起盆腔臟器脫垂及壓力性尿失禁。
產後42天也就是產後6周,就是剛結束產褥期。這時候產婦應該去醫院做常規隨診,包括全身檢查以及婦科檢查。前者主要是測血壓、脈搏、血常規、尿常規,了解哺乳的情況。如果是孕婦有內科合並癥或是產科合並癥,應做相應檢查。婦科檢查主要是觀察盆腔內生殖器是否已經恢復到原來非孕的狀態,同時也應該帶著嬰兒在醫院做壹次全面檢查。這個科室應該是產科門診隨診,當然有的醫院也可能是婦產科門診,應根據具體情況,做壹個常規的產後檢查。
產後42天可以上班嗎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上述規定,法定產假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另行規定產假時間,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因特殊情況請假超過90天,只要有醫院證明,單位可以申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至於產假,國家勞動法明確規定不得少於90天。此外,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產假補充規定。
2 .女性雇員的產假為90天,包括15天的產前假期。難產時,產假增加15天。如果多產,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將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由其所在單位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壹定期限的產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
3.勞動部還下發了壹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幹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範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