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壹家女性維權組織,她們表示,之所以起訴法國小姐選美大賽的主辦方,是要指控對方設定的報名資格過於苛刻,有歧視性。同時,壹同起訴主辦方的,除了這家維權組織外,還有三位之前被該大賽淘汰的女士。法國小姐選美大賽,已經有了超過百年的歷史,主要是面對法國18-24歲的女性,成為選美大賽的冠軍後,也可以成為世界小姐的國家候選人。
壹、法國選美大賽的報名要求。候選人的身高必須超過170cm,不可以有紋身、飾物。同時,主辦方要求參賽女性,必須為未婚未育的女性。主辦方還在賽前收集了參賽者的衣服尺碼,避免參賽者在比賽中,身材發生變化,如果參賽女性在比賽過程中,身材數據出現了較大變化,將需要支付給主辦方5000歐元的罰款。
二、女性維權組織起訴主辦方。
該組織表示,除了利用女性獲取經濟利益外,這場比賽還違反了法律,對整個社會產生負面影響,也是社會倒退的表現。
當地壹家叫做?勇敢做女權?的維權組織,認為選美比賽的主辦方,提出的參賽要求過於苛刻,同時具有歧視性。該組織希望主辦方刪除具有歧視性的條款和要求。
三、選美比賽存在的問題。該家維權組織表示,選美宗旨是?尋找最具魅力和優雅的年輕女性?,但主辦方設定的報名要求,已經讓審美變得畸形。同時,她們認為,該公司利用女性制作選美節目,不僅獲得了高收視率,還獲得了高收益,這種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選美比賽是壹種宣傳美的途徑,但這種參賽要求,讓審美變得畸形,很多參賽者認為,很多規定都是過時的,甚稱得上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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