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勵假期延長至80日;
2、不限在粵生育登記的戶籍和孩次;
3、生育子女無需再審批,只需辦理登記。
4、調整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費的,自繳費次月起,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
廣東2022年的新規定意味著:享受待遇不再受參保滿壹年期限制,也就是說,企業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滿1個月並符合領取條件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險的待遇。
同時,申領的截止時限上也有所變化,在新政發布前,廣東省對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費用的申領和報銷的要求必須是在生育後1年內進行辦理。新政發布後,從生育次日起3年內,都在申領有限期內。這個時限非常寬裕。
此外,廣東省對產假的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增加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增加42天。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增加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增加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增加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增加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增加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並計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統籌地區規定增加生育津貼計發項目及期限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費的,自繳費次月起,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停止繳費的,其職工和職工未就業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應的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起止時間與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壹致。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並辦理傷殘退休手續的職工、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後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再生育:
(壹)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經有關部門依法鑒定,其中有子女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適宜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壹胎子女;
(二)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至三個子女。
夫妻壹方為本省戶籍,另壹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有關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