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蘋果Apple Store中國官網商城多個第三方配件商品出現Bug價格,壹些平常售價上千元的產品價格低至壹百元左右,很多蘋果用戶都發現了,並下了訂單購買,蘋果官方發現問題後,對外宣稱價格烏龍,所以將所有訂單取消了,此舉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憤怒,認為其是霸王條款,我也是這麽認為。
其實在以前也發生過這種價格烏龍事件,但大部分平臺都正常發貨了,自己吃下了?虧?,而蘋果公司完全沒這麽做,反而第壹時間取消所有訂單,而且不跟消費者商量,完全?地主?架勢,這難免會傷了消費者的心。
從此事上來看,錯誤方不是消費者,而是蘋果官方,不管是價格烏龍還是其它原因,此事不應該讓消費者買單,而且消費者在下單後,買賣合同已經成立,所以蘋果此舉算是單方面撕毀合約,在中國法律上來講已經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當時下訂單的用戶也都在找維權的方法,此事維權真的很難,因為在Apple Store條款裏有規定,如果發生定價錯誤,蘋果公司有權取消訂單,這個協議每個蘋果用戶在註冊時都確認過,而且都表示同意了,所以蘋果雖然有違法行為,有霸王條款行為,但是有這份條款在,消費者很難維權。
那麽妳對此事有何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